保安跟警察是不一样的,警察需要考公务员,然后才能成为真正的警察,警察具有执法权,而保安是没有的,针对近日西安地铁保安事件,很多网友在问地铁安保是警察吗?地铁安保有执法权吗?地铁安保主要干什么?下面大家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地铁安保是警察吗
不是。安检一般都不是公安在执行,而是有专门的安保公司在做。地铁也有警察,需考公务员考取。而不是去应聘录取的。
地铁安保主要干什么
做的事比较杂,也比较多,说闲时比较闲,说忙的时候也是非常忙的。一,处理人流量的正常秩序二,坐车客流量的安全问题三,维护各个环节的配合
地铁保安的职责是什么
地铁保安,主要负责各地铁站的安全检查及车站人流秩序及治安消防安全维持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者报警。
保安是否有执法权?如果有,到什么程度?保安限制别人行动以及搜身等是否合法?
网友一:在我国,保安既不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不具有任何的执法和司法权限。目前在我国有权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以及搜身的,只有国家授权的国家机关,如公安、国安、法院、监狱等。一般来说,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限制人身和搜身,都是公安机关决定并实施的行为,但无论是限制公民人身还是搜身,都必须出示相关的批准手续,如拘留证、逮捕证、拘传证、搜查证等(紧急情况除外)。但是对于保安来说,是不得对他人人身进行限制以及搜身的。但是 @王杰文所述的“扭送”不能称作限制公民人身,是属于法律所提倡的行为。
网友二: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所以,请牢记 保安有进行身份登记和制止在本单位违法行为的权利,但绝不能搜身和限制自由。如遇到保安限制别人行动以及搜身等不合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西安地铁内女乘客与男子起争执,被保安强行拖拽,网友:保安违规
8月30日,陕西西安大雁塔地铁站内,一位女乘客被保安强行拖拽出地铁,女子剧烈挣扎反抗高呼救命,在反抗中女子的衣服被扯坏,被保安拖拽出来后趁别人不注意快速的跑回车厢内,牢牢地抱着扶手拒绝下车,要求调查监控。
次日,地铁发出通报,该名女子在地铁内与一名中年男子发生争执,影响到车厢秩序,保安人员将其带离车厢,到达目的地后女乘客自行离开。
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让人不解,为何只拖拽女乘客下车呢?另外一名中年男子为何没事?地铁的保安人员处理方式会不会过于粗暴?保安这种强行拖拽女乘客的行为,还将其衣服给撕破了,难道不违法?
据现场其他乘客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女乘客当时是在座位上,而争执对象的中年男子站在旁边,期间女乘客要男子加她微信,站在中间的保安人员多次进行劝阻,由于双方乘客正在争议中,女乘客并没有搭理保安。最后保安将其强行拖拽下车,旁边乘客讨论发声:“快让她下去!”
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后,很快趁别人不注意又跑回车厢内,坐在地面上牢牢地抓住扶手杆,并大声喊道:“我没有无理取闹,我要调监控!”紧接着保安再次上前将其拉扯出车厢,女子激烈挣扎衣服被撕扯坏了,并高呼“救命!”
31日,地铁站发布通报,称女子的行为影响车辆正常营运被保安人员带离,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底目的地后自行离开。
女乘客在车厢内与男乘客发生口角就是影响车辆营运,那么保安拖拽女乘客下车,双方闹得沸沸扬扬,仅此不也是影响车辆营运?而且还影响公共场所的秩序。另外女乘客要求调查监控,现场工作人员为何不听?是不愿意调取,还是女乘客没有资格查看?这些问题值得让大家深思。常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凡事总有个起因!
目前,对于地铁的通报回应,一些关注此事的网友纷纷给予评论,地铁保安人员的做法过激,为什么对一个女人这样?没有执法权力拉扯别人衣服,将男乘客一起带走才是对的,只拉扯女乘客,在别人眼里肯定认为就是她的不对。
也有网友表示,为西安地铁保安点赞,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对这种无理取闹,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人,果断地清理出地铁。
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根据网传视频可以看出,有其他乘客对该名女乘客的行为不满,纷纷议论起来,从中可以说明女乘客是有错在先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懂得分清黑白是非。
但是虽然女乘客有错,作为地铁安保人员劝离乘客的方法不妥,还将女乘客的衣服给撕扯了,这种行为实则过激,况且作为地铁保安对乘客是没有执法权的,面对此事应报警处理,让警方来解决。大家想想若女乘客反将保安人员告上法院呢?大家认为有没有胜率?
当自己身受其职时,千万不能用职权欺压身边的人,应该学会协商解决问题,粗暴的处理方式不仅有失人品素质,更会让人认为这就是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