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2022〕3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海城市、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辖区内风险等级做如下调整:
一、海城市新增高风险区2个
将响堂街道民生雅居21号楼,兴海街道海昕明珠小区7、8、11、12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海城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二、铁西区新增高风险区3个
将永乐街道富甲天下5号楼、永乐街道富甲天下4号楼、大陆街道兴盛路共荣时代新城10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铁西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三、立山区新增高风险区1个
将立山区深沟寺街道朝阳社区朝阳四街2栋、4栋划定为高风险区。立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四、千山区划定高风险区1个
将千山区龙之梦山水居小区14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将千山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五、高新区新增高风险区1个,解除高风险区2个
将千山街道玉龙湾小区4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解除红岭中心澜湾香墅小区1号楼、红岭中心中港花园小区2号楼的高风险区。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鞍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