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夸大与华为合作、信息披露不健全,多伦科技收到监管警示函。
多伦科技12月21日晚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此前收获“五连板”
回顾事件始末,今年3月、8月及9月,多伦科技多次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答复投资者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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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0日14时至15时业绩说明会召开期间,多伦科技又对投资者提问回复“目前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的AliceGNSS高精度定位芯片已通过了国际权威的ISO26262功能安全产品认证,成为国内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此认证的高精度定位芯片”等内容。
受上述消息影响,公司股价在次一交易日(11月13日)直接涨停;随着市场上华为概念股及昇腾概念股的爆发,多伦科技在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期间连收五个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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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11月17日晚间披露的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中,多伦科技则称前期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与华为昇腾的合作内容,主要是指取得华为公司相应的技术认证书即兼容性测试,并根据产品实施需求向第三方采购华为的产品并使用。除前述内容以外,目前公司与华为公司没有业务合作,未向华为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多伦科技主营业务为智慧车管、智慧驾培、智慧城市和智慧车检四大产品体系。其中,智慧车管、智慧驾培业务聚焦于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以及车管所信息化领域。
信披存在两方面问题
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多伦科技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及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两方面问题。
信息披露不准确方面,经查,多伦科技作出“华为昇腾AI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昇腾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强、董事会秘书阮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方面,多伦科技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披露了北云科技芯片相关内容。经查,公司未经核实即发布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导致披露的相关信息依据不充分,存在内容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公司未制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和业绩说明会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制度,出现上述未经核实即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多伦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上交所予以警示
此外,上交所也于今日对多伦科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阮蔚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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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