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天衢新区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份,建设管理部会同宋官屯街道办事处、长河街道办事处、袁桥镇政府,对全区72个物管小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红榜
(7家物业服务企业、8个物业服务项目)
山东长江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壹号院、香港城)
德州市诚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星凯国际)
德州泰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业锦绣阳光城)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德州百合分公司(绿城百合花园)
青岛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崇德公馆)
德州双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馨苑)
山东康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博公馆)
蓝榜
(33家物业服务企业、45个物业服务项目)
山东国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金鼎公馆)
山东长江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满园、玉河院子、东建德州花园、天钰名城)
山东蔚来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蔚来城)
德州百悦智佳有限公司(金麟府)
山东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翡翠公馆、华宇公寓)
德州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市花园、开建公寓、国税小区、湘江小区、水岸庭院)
德州中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翠湖庄园)
德州市好兄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夏威夷)
德州京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麟苑)
德州华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建华府)
德州顺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南水郡)
山东鲁班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华嬉庄园)
德州市德百怡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玫瑰公馆、玫瑰园)
德州泰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名仕港、金帝华城)
山东德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豪华庭)
德州怡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元世纪广场)
德州万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虹桥小区)
德州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地世纪城)
德州兆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岸华园、颐和家园)
德州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跃华宿舍)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华腾御城一、二期)
山东奥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特莱斯)
德州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嬉盛世)
德州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家园)
德州金科德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旗舰华嬉庄园)
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嘉诚东郡)
山东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海家园)
德州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花城)
德州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邮电小区)
德州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众望家园一期)
德州市百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润和园)
德州齐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美邻美郡)
德州鲁兴物业有限公司(盛世华园)
黄榜
(11家物业服务企业、16个物业服务项目)
德州德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墅香苑、工商地税)
济南盖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嘉诚尚东)
德州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元山庄、聚福园)
山东载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色雅园、众望家园二期)
北京北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分公司(贵康家园、中茂家园)
德州沐达鑫物业有限公司(毓春园)
德州奥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塞小镇一、二期)
德州鼎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塞小镇三期)
德州市好兄弟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月亮湾)
山东奥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溪香岸)
德州市德百怡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福园)
黑榜
(2家物业服务企业、3个物业服务项目)
德州共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象城、至尊名郡)
德州市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光小区)
(一)红榜。予以通报表彰,并可采取相应激励措施:一是在实施行政许可等活动中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二是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三是在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四是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依约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五是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六是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蓝榜。激发物业服务企业内生动力,督促物业提升。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区物业行业党委加强行业指导,社区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蓝榜物项目进行指导;二是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推动建立业委会,严格落实民主意识协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小区治理难题;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要担任兼职网格员,发挥积极作用。四是社区组织定期开展服务活动,请物业服务人员参与,带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黄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提升。一是逐项整改提升,建设管理部对黄榜物业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建设管理部每月调度整改进度;二是镇街班子成员包保,由分管党建、物业的党政班子成员包保黄榜涉及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召集镇街物业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红色物业”创建、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由镇街牵头,综合执法部、城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建设管理部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调查处理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黑榜。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全区通报批评,采取相应措施:一是重点督导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项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二是取消该项目评先树优资格;三是采取宣传、告知、预警等方式限制黑榜项目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等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四是审核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时予以限制或核减;五是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由镇街社区牵头,派驻工作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清退。
下一步,建设管理部将持续深化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完善物业服务信用等级评定,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考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问效,全面提升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