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免不了要交物业费,有了物业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但每年的物业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很多人都希望物业费能少交点,可是最近有一条传言说9月起这些物业费不用交了,这是真的吗?那么9月1日物业新规定是真的吗?9月1日起物业费可以不用交了吗?大家赶紧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9月起这些物业费不用交
假的!并没有官方消息称9月起这些物业费不用交,大家不要轻信谣言。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经常在某视频软件中看到这样的信息:2021年9月1日起,这些物业费不用交了。
那么,传说中的“9月1日起,物业费新规”,这个文件从哪里来的呢?
据查询,陕西省2019年8月8日发布的一个地方性文件——《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看仔细了,这仅是地方性法规,仅对该地方有效。此外,该法规于前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也并非是2021年9月1日。
此内容对于晋城地区而言没有任何依据,纯属谣言,网络传播者在解读地方法律规定时,应当严谨全面,不应断章取义。
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所支付的费用。
第一、业主对物业单位的各项费用的收支有绝对知情权和监督权。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二、公共部分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公摊水电费等未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的,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民法典:今年起,物业“新规”实施,5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一、《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投放的盈利,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82条规则:物业运营管理业主共有局部,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本钱,剩余收入归业主共有。
二、《民法典》规定:物业应按时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汇报业盈利。
《民法典》第282条规则:物业效劳人应当定期将效劳的事项、担任人员、质量请求、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实行状况,以及维修资金运用状况、业主共有局部的运营与收益状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三、《民法典》解答:从9月1日取消物业费,以后也不用交了?
物业费并没有取消,仅对不合理的有了改良,公摊水电费、砸墙费、渣滓清运费等破费全部取消,依据《民法典》新规有下列3种费用,能够不交:
房屋逾期交房,物业费不交;物业合同之外的费用,不交;物业私自添加费用,不交
四、《民法典》解答:物业方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该怎样办?
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280条和第152条规则,在知情或是理应知情的1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审。
五、《民法典》解析:房屋没有人住、物业不合格,可否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效劳人依照商定和有关规则提供效劳的,业主不得以未承受或者无需承受相关物业效劳为由回绝支付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遇到以下5种情况时,您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快点记住呦。
1、超过交房时间的物业费可以不用缴纳。
2.物业服务与之前承诺的服务有很大的出入。
3、物业私自规则的物业费业主能够不交纳。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揭露和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坦率地说,业主应该交纳的物业费其实应该清晰地反映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4、物业费标准不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业主可拒交。
5、配套实施不达标,可减免物业费。
《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减免部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业主可以等到设施齐全达标之后再交物业费。
《民法典》解读:小区发生了偷盗事件,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费解答:
收取物业费后,电梯费、公摊电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还能再收么?
新办法提出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只收取三项费用,即: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以及业主自愿选择的有偿服务费。
此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业主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等怎么收?
根据相关规定,装修期间的费用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具体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
有偿服务、增值服务如何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合同作为向业主交付物业的前置条件强制捆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变相收费。
特约服务、增值服务、有偿服务等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业主自愿选择,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通过合同约定。
临时车辆进入小区咋收费?
按照规定,下列车辆临时进小区不得收费: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仅限配置有公共停车位的小区);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无障碍车位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房屋及车位空置期间,怎么收费?
据了解,空置优惠政策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优惠政策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具体空置政策为:经业主验收,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子母车位,收费有优惠么?
据了解,子母车位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收益情况,如何获知?
按照新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归属业主收益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据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业主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所有归属全体业主收益的相关财务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收入以及成本费用(构成)支出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