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年限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有效期限
1、 普通身份证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如下: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
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由上述可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有三种,分别是十年、二十年和长期。
有效期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 身份证有效期临时身份证
2005年9月20日,公安部发布《***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届时,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的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别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上述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身份证有效期的内容,身份证在公民年满16周岁就可以办理,但是期限不同,身份证的期限分为4种,在年龄超过46周岁的公民办理的身份证就是长期有效的身份证,在身份证丢失补办过程中,为了避免妨碍公民的正常生活,会临时启用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为3个月,大家可以留意一下自己身份证背面的有效期限,查看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多少年,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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