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企业不得以加班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因此,如果员工在公司加班,那么就应该按照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员工没有加班,那么公司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加班费。但是,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导致身体受伤,那么公司就不应该支付加班费。
一: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
一、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
1、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根据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计件工资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加班的,元旦节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元旦节后两天,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元旦节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其他时间上班,要看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的上班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的部分,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加班费相关规定。
二:不定时工作制超过40个小时合法吗
1.肯定是不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根据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个小时,也就是说每天工作只有八小时,一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是双休
3.超出时间的工作严格的来说算是加班,加班也要根据员工自愿原则。
4.就算你一个月休息二天,每周八小时。也就等于你有28天都属于工作中,除非你自己愿意赚这份加班的钱。
三: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创始人 | 程向阳律师(劳动法律师)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5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劳动法》,我们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送给我们。
劳动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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