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出生证明是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您好!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不过现在才改过来的叫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2、当你结婚后,如果你们想要孩子的话,必需要去办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呀,还有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
3、如果你没有的话,就不好弄了。
4、不过你还得提前把这个东西办好,可能从你开始办至拿到证要几个月。
5、有的地方可能快一点.这些都是因地而议,,按国家规定这些都是免费办的。
6、另外还有不懂的可以当地社区咨询一下!办理程序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7、《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8、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
9、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
10、《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11、二、申请(一)提交材料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12、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13、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14、(二)注意事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15、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16、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无四.办理结果(一)结果形式:1 对审定通过的颁发 《生育服务证》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17、(二)注意事项: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五、便民提示受理机构:本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办公地址:3、乘车路线:4、联系电话: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13:00-17:00。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