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丑闻登上热搜。江湖某社一名陈姓艺人凌晨闯入一名女子的房间,赤身裸体,一脸猥亵,丑态百出。幸亏隔壁房客醒来,女子才得以抽身报警。
面对民警的质询,该艺人辩称自己喝醉了,因为女子住的户型与自家相似,才误闯别人住所。哎,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


言语粗俗,行为不端——我喝酒了。聚众斗殴,激起民愤——他们喝醉了。调戏猥亵妇女——又是喝酒了。酒什么时候变成万恶之源了?
这不,在河南郑州,又有人拿酒精说事了。
6月26日,两名女士入住河南郑州一家酒店,因为需要房间开锁密码,添加了酒店老板张某的微信,没想到噩梦就此开始。


当天夜里,张某先是以老乡套近乎,在微信里出言调戏,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调戏,而是侮辱和威胁:“你说多钱吧”“500中不中”“不中你在我就不好使”。
惊吓之下,两名女士报警,令人后怕的是,报警后张某在门口喊着让她们开门,警察赶到时,这厮还光着上身,手里拿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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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张某承认骚扰女客人属实,但是辩称自己喝了酒,行为不受控制。至于他为什么拿着刀叫门,则狡辩说听到女子在房间哭,想上门保护他们。
明明是自己骚扰威胁女房客在先,吓得人家在房间里瑟瑟发抖,现在他反而装起了“护花使者”。这思维,这反应能力,哪里像“行为不受控制”?
不要拿喝酒说事了,不要犯了错误就辩称“都是酒精惹的祸”。

很惭愧,小编也是一个贪杯之人,但是鄙人混迹酒场这么多年,别说酒后调戏妇女了,多看一眼都不敢。因为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要尊重女性,更因为对道德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很显然,有些人缺乏的就是这种敬畏之心。明明自己内心龌龊,明明自己邪念滋生,明明是自己行为不轨,出了事,惹了乱子,统统推到酒精身上:我喝酒了,我喝醉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还能要点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