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人们取名字都是非常讲究的,在先秦著名典籍《左传》中,就记载了取名的“五法”和“六不”。
简单来说,就是取名字要遵循五个原则,不宜取六个名字,那这“五法”和“六不”具体都是指什么呢?
《左传》中写:“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名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第一,有信,指的是依据孩子出生时的情形取名。比如姬发之子姬虞,他在出生时,掌心有个纹路很像“虞”字,故取名为虞。
第二,有义,是指根据孩子的气质和对他将来的期望取名。这种取名法现在也很常见,像父母希望孩子能成为优秀的人,就会取名为强、龙、智、毅等。
第三,有象,是说根据孩子的外貌等生理特征来取名。孔子名为孔丘,据说就是因为他出生时头顶凹下去一块,很像个山丘。
第四,有假,是根据周围的事物取名。孔子的儿子出生时,鲁国国君给他送了一条鲤鱼做贺礼,所以孔子就给儿子取名为孔鲤。
第五,有类,就是根据孩子和父亲的关联来取名,可以是两人的共同点,或者是取和父亲名字有关的字词。
《左传》中也写了:“一是不可以国,二是不以山川,三是不以官职,四是不以畜生,五是不以隐疾,六是不以器币。”
这“六不”比较好理解,就是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不能用国家的名字、山川的名字、官职的名字、畜生的名字、疾病的名字、礼器玉帛的名字。
当然,现在人们起名,已经不再拘泥于古代这些繁杂规则,更多的是表达理想信念、崇尚仰慕、纪念意义和祝福赞美,但姓名的传承意义从未改变。我们在取名时,也可以用取名“五法”当做参考。